辽宁案例:13岁女孩与男网友发生关系后生下一女 男方获刑九年半
来源:V眼看大连时间:2023-04-18 08:27:05

正常情况下,13岁还是个在父母身边撒娇的年龄。无论男女,身心都没有发育成熟。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,手机网络的日渐深入生活,接触网络、接触“成人社会”的年龄越来越小,也让不少还是孩子的未成年人,提早体验到了成人世界的残酷。


(资料图)

在辽宁本溪,就发生过一起令人无语的案件:刚刚13岁的女孩小兰(化名),通过网络交了个男朋友宋某。而宋某狼子野心,竟然在明知小兰还是幼女的情况下,骗她发生了男女关系。而且还造成了严重后果——小兰怀孕了,并生下一个女儿。自己还是孩子,却当了母亲。小兰的父母替孩子报了警。而宋某被抓获之后,一直喊冤称,小兰和他是“两情相悦”,而且小兰长得成熟,自己根本无从判断小兰的年龄。但他的狡辩没能改变他的犯罪性质,最终宋某因强奸罪被判九年半重刑。我们一起来回顾下此案的细节,希望能提醒那些正在青春懵懂期的孩子,远离深渊!

13岁的小娜家住辽宁本溪。案发时,小娜还在读初中。

虽然只是初中生,但是小娜很早就通过网络了解和认识这个世界,过早的接触到了很多这个年龄不该接触的“知识”,比如“恋爱”“爱情”这些名词。

懵懵懂懂之间,小娜开始学着大人的样子打扮自己,更开始在网络上寻找“恋爱机会”。2020年6月,小娜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宋某的男子,两人相聊甚欢。宋某的花言巧语让涉世未深的小娜觉得,这就是她的“白马王子”,于是她答应和小娜在本溪市溪湖区见面。

但小娜并不知道,34岁的宋某并非善类,他曾经有犯罪前科,被判过3年有期徒刑。而和小娜见面,宋某本身就是不怀好意。见面之前宋某就通过聊天得知,小娜还是13岁的孩子。但他早就打好了主意,和小娜见面就是要把她带回家“玩玩”。

天真的小娜看到宋某后,再次被他的花言巧语蒙骗住了。她竟然把宋某领回了自己家,在宋某的哄骗下,两人发生了两次不正当关系。

尝到了甜头的宋某一发不可收拾,几天后他又联系小娜。而小娜的父母在外打工,长期不在家,宋某又趁这个机会到小娜家中,和她发生了一次关系。

连续过早的男女之事后,小娜根本不知道自己会面对怎样的噩梦——几个月后,小娜的肚子逐渐变大,到2021年2月,她的父母终于发现,13岁的女儿竟然怀孕了!此时要做流产手术,对小娜势必造成生命威胁。无奈之下,在2021年2月9日,小娜在本溪市某医院生下一个女儿。

在孩子出生前,小娜的父母再三盘问过女儿,最终得知了宋某的存在。小娜的母亲找到宋某,他也承认自己的禽兽恶行,并承诺孩子生下来“我养活”。但是等孩子出生后,宋某竟然没了踪影,对自己之前的承诺翻脸不认。无奈的小娜只好在父母陪同下报了警。

案发后宋某被抓获归案。经鉴定,宋某就是小娜所生女儿的生物学父亲。铁证如山,再也抵赖不掉。此时宋某又换了个说辞,他说自己和小娜是两情相悦,发生关系不存在任何欺骗和强迫。其次他也不知道小娜未成年。“她打扮的特别成熟,睡也看不出来是个初中生。”宋某称。

但一切狡辩都无济于事。法院审理此案认定,宋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。而小娜还要求宋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、医疗费和孩子的抚养费等等,法院未予支持。

这起案件令人深思。小娜固然是受害者,但其行为也并非无可指摘——才13岁的她竟然能主动和男网友约会,并发生多次男女关系,可见其“早熟”到了什么地步。而其父母竟然长时间对女儿不管不问,直到孩子怀孕显怀才得知一切,是否属于监护失职,相信大家心中都自有判断。

那么,小娜是否可以以女儿的名义向宋某索赔呢?当然可以。因为即使宋某服刑,承担了刑事责任,也要承担起作为父亲的民事责任,必要的抚养费仍要支付。但是这个无辜的小生命,在一出生时就无法和父亲见面,而她的母亲还是个13岁的孩子。未来的一生将面临怎样的艰难坎坷,已经可以预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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